2007年4月2日 星期一

生命最可貴

生命最可貴,我們應該尊重生命、愛惜生命,更要追求豐盛的生命。對基督徒來說,這生命之源來自上帝。有些人在面對感情、工作、頑疾或生活的困難時,動輒即以仰藥、燒炭、跳樓、殺人、縱火甚而攜子女一起尋死,以此強烈的方式表達自己所受的委屈與壓力。如此自私的行為,實為社會留下一個惡例 。

我從網上看見一段母女的對話 :
九歲的女兒問媽媽:「媽媽,你會選擇自殺的死法嗎?」
媽媽說:「如果我有選擇死法的權利,我不會以自殺的方式為我的人生劃下遺憾的休止符。」 「請你不要死!陪我和姊姊長大。假如你自殺,我不會哭,只會恨你!」此時,她激動地抱著媽媽,小小的身體顫抖著,淚竟如雨般潸然而下……。
「為什麼你好傷心呢?要哭呢?我又沒死!」媽媽說。
女兒生氣的說:「聖經說:『不可以殺人』,為什麼電視上天天有人自殺?請你告訴我,自殺和殺人哪裡不同?一個愛孩子的人、愛我的人,他不會用這種方式愛我。耶和華上帝不喜歡人做這樣的事。」

唉!有些人不要命,偏偏要自殺;有些人想要活,就偏偏遇上意外!聖經中的十誡,其中一條是不可殺人,而自殺就是殺自己! 希望大家都能愛惜生命,別一時衝動而萌輕生之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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